关于做好2008年暑假留校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为保证暑假期间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让广大留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充实的假期,现将暑假留校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安排好假期值班教师并将值班安排名单报学工部。
2. 尽量动员学生回家休假,原则上不接受湖南及周边省市学生留校申请,对留校学生情况进行摸底,将留校学生名单统一登记造册后报学工部。
3. 今年暑假,勤工助学中心将为部分留校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暑假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应经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审批后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推荐,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将依据推荐名单尽可能地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将结果公示。
4. 各学院指定1-2名(留校学生人数多于80定2人)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学生干部作为本单位的留校学生负责人,留校学生负责人按勤工助学岗位计。校本部各学院留校负责人,请于7月14日(周一)中午1:00到学工部会议室开会。
5. 请校本部各学院将以上材料于7月11日中午12:00前交学工部218。
6. 各学院学工办应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本单位留校学生会议,对留校学生进行纪律、安全教育。应特别强调不得在宿舍违章用电及生火做饭,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或夜不归宿,并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7. 各学院学工办应尽可能的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
8. 假期结束后,学工部将根据各单位在稳定与安全、勤工助学、文体活动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评选“假期留校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假期留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9. 有搬迁任务的学院,应将搬迁学生妥善安置,并特别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湘雅医学院、铁道校区暑假留校学生工作由湘雅医学院和铁道校区办事处按照通知具体组织,并将老师值班安排、留校学生名单、暑假勤工助学名单于7月15日下午五点半前报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