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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6-11-16 13:27:19
一、队伍纪律条例
1、全体队员必须高度注意安全,安全第一,不得与任何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2、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班。
² 迟到或早退一次,依情节由当事人做口头或书面检讨;
² 一天内迟到或早退两次或严重迟到(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工资;
² 一月内旷班两次上报勤工助学办公室并除名处理;
² 对于上班时因有课须要提前下班去上课的,不算早退,一二节有课可以在7:55下班,五六节有课可以在14:25下班
3、 若有事请假必须提前向组长提交申请(也可电话请假,但事后须补齐假条),对于“先斩后奏”式请假给给以警告和倒扣一个班的工资处分。一个学期最多可以请假五次。
4、 上岗必须将工作做到位,自行车摆放整齐,注意配合。
5、 工作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带女朋友上班、看报刊书籍、玩手机、抽烟、听单放机、打牌或跟同学聊天过长影响工作等。
6、 一旦发现抽烟、打牌等严重损坏勤工助学形象的现象,一律开除。
7、 上班必须注意形象问题。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脱袖章、东倒西歪、坐在自行车上。
8、 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否则后果自负。比如发现丢车,要查明原因,及时汇报(校保卫处电话:8877110)。
9、 值班时发现可疑行径,比如取自行车时主人东张西望,队员必须上前问询,查明情况异常扣压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并向上汇报后处理。
10、 上班必须配带工作证件,不得出现冒名顶替现象,冒名顶替上报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并给予除名处理。
11、 队员必须接受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与负责人发生顶撞,一旦发现除名处理。
12、 队员有新想法、新建议可向组长或查岗人员提出,有意见可直接向队长反映。
13、 队员若有事,又不想请假的,可以和本队队员进行换班,但是须跟组长提前说好,不得叫本队队员以外的人进行代班,一经发现将给予除名处理。未经队长、副队长同意,擅自调班者,一经查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犯者开除处分。
14、 队友之间应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检举,和平共处,做到爱队如家,努力树立新队新形象。
二、纪律处分细则
为规范队员在岗期间的言行,提升全体队员的工作风貌,确保自行车看护队工作的稳步推进,特施行高淘汰制度,以增强广大队员的危机感责任感,进而优化自行车看护队队员的整体素质。具体条例如下:
(自行车看护队全体人员遵守纪律条款)
1. 凡旷班一次者,给以警告和倒扣一个班的工资处分;一月内累计两次者,做开除处分。队员有事必须提前跟组长电话请假,下次上班补交请假条,否则作旷班处理。
2. 例会、上班若出现无故迟到(2分钟以上视为迟到)、早退现象者,依情节由当事人做口头或书面检讨。屡教不改、累计两次者,作开除处分。(备注:队员忘记当天的是自己值班时间时,上班后组长给以电话通知,如果在15分钟内赶到做迟到处理,扣除半小时的工资;15钟后到者做旷班班处理,累计两次者做开除处分)
3. 凡发现队员衣冠不整、未带证件上班,应及时改正,未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四到五次者做开除处分。
4. 上班期间吃零食、围观、听收音机、玩手机、随身听、学习等做工作之外的事情者,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累计三次者给以开除处分。
5. 工作怕吃苦、偷懒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累计三次者给以开除处分。
6. 未经队长、副队长同意,擅自调班者,一经查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犯者开除处分。
7. 不配合上级工作,顶撞上级的,经查属实,做开除处分。
(组长还遵守的纪律条款)
8. 组长值班过程中,上述情况累计出现两次者,撤销组长职务,并作留队察看处理。
9. 一组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员反映组长工作不负责,经调查情况属实,撤销组长职务,并作留队察看处理。
10.无故缺席例会,一月有两次者,撤销组长职务,并作留队察看处理。
11.每周例会组长应对队员表现进行总结,表现优秀者给与表扬,并在工资考评中评优;表现较差的组长实行末位淘汰。(备注:优秀者将在工资上给以15-20元的涨浮)
希望队员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把自行车看护队建成一个有纪律、有组织、有活力、有形象的品牌基地窗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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