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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06-11-16 12:36:13
为规范队员在岗期间的言行,提升全体队员的工作风貌,确保雷锋岗工作的稳步推进,使其真正成为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的旗帜,校园文明的窗口,雷锋精神的传播站,在中心争创品牌的号召下,特施行高淘汰制度,以增强广大队员的危机感责任感,进而实现服务满意的最大化。具体有以下几个要求:
1、 工作热情,积极性高。
2、 礼貌用语,微笑服务,和气待人。
3、 认真负责,踏实肯干,不拈轻怕重。
4、 精神饱满,遇到挫折不屈不挠。
5、 有团队精神,和其他队员之间关系融洽。
6、 有创新精神,并能及时反映给组长或者队长。
7、 有社会责任感,能将雷锋岗的助人精神传播出去。
雷锋岗全体人员遵守纪律条款
1、例会、上班若出现无故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现象者,依情节由当事人做口头或书面解释。屡教不改、一个月累计出现两次者,作旷班一次处分。(备注:队员忘记当天是自己值班时间时,上班后组长给以电话通知,如果在15分钟内赶到做迟到处理,扣除一定份额的工资;15分钟后到者做旷班处理,累计两次旷班者做劝退处分。)(此条旷班不倒扣工资)
2、衣着整齐洁净,不穿奇装异服.凡发现队员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女生穿超短裙,吊带)组长准假让其回去,并扣除部分工资。
3、凡旷班一次者,给以警告和倒扣一个班的工资处分;一个月累计两次者,做劝退处分。
4、上班期间如果出现打闹、吃零食、围观、扎堆聊天、听收音机、随身听、MP3、看书等现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累计三次者给以劝退处分。
5、不允许擅自调班,如果未经队长、副队长同意,擅自调班者,一经查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再犯者劝退处分。
6、队员有事必须提前半天跟组长电话请假,下次上班补交请假条,否则作旷班处理。
7、几个组长同时反映同一队员工作不积极,给与该队员警告处分,如果屡教不改、累计三次者做劝退处理。
8、凡接收服务的教职工、同学和路人反映队员工作不积极,精神风貌不佳,一经核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限期改进。
希望队员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把雷锋岗建成一个有纪律、有组织、有活力、有形象的品牌基地,使雷锋岗成为中心对内对外宣传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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