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学工部
作者:xiahouyupi 时间:2008-3-12 15:52:42
各机关单位、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管理,规范学生勤工助学工资考核制度,经校学生工作部处研究决定,现作规定如下:
一、考核时间
固定岗位工资按月发放,临时工工资按天或小时发放。以一个月为考核时限,22日之前未交考勤表,工资转为下月补发。
二、考核程序
1.交表时间:每月20~22日下午13:00~15:00(遇到双休日推至下一工作日)。
2.交表地点:校本部6舍115。
3.请登陆www.qgzxol.com“助学指导”下载考勤表。
4.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不得虚报、假报信息,二级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进行审核(签字),机关单位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
三、考核标准
1.各学院助理平均工资不得超过120元/人(返聘辅导员除外)。
2.机关单位按照学校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3.按教育部规定,原则上学生每周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平均每月不能超过40小时。
四、工资发放
1、发放时间:续存工资于下月10日前到帐,新开户于下月15日之前到。
2、发放地点:续存在邮局领取,新开户及临时工现金到校本部6舍115领取。
五、申请岗位要求
增加岗位申请程序:填写“中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用人申请表”(见附件),报学校学工部主管部长批准,方为有效。
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10月17日
附件:中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用人申请表
中南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用人申请表 中南大学校本部勤工助学临时岗位考勤表 中南大学校本部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考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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