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讯 记者7日从教育部获悉,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累计已审批国家助学贷款合同金额172.7亿元,资助了206.8万名高校贫困家庭学生。
1999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在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新机制实施以来,资助金额和资助人数均超过过去5年的总和。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20.4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02.5亿元。
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总体来看,按照新机制运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在全国推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落实情况良好,获得贷款学生数占在校学生数的平均比例达到了14.6%,学生的贷款申请基本得到了满足;地方高校的落实工作也在逐步推进,获得贷款学生数占在校学生数的平均比例达到了8%。
崔邦焱说,由于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流动性大,少数大学生信用意识较差,目前已经出现了拖欠还款现象。据有关方面抽样调查,有近20%的贷款者不同程度地存在还款违约情况。加强贷后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降低风险,已成为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银行研究制定对严重违约学生的公示制度,并争取尽快实施,以发挥全社会对贷款学生还款行为的监督作用。
崔邦焱说,根据有关规定,对没有按照协议约定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应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其姓名及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违约行为等将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并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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