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签订 河南省14万贫困生受益
来源:河南报业网 责编:fengmh   时间:2005-1-2 12:53:48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与河南省教育厅于12月30日在郑州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刘克崮副行长,河南省人民政府贾连朝副省长、曹国营副秘书长,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戎耿行长、谭波副行长,河南省教育厅蒋笃运厅长、肖新生副厅长、河南省财政厅杨玲副厅长、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计承江行长、河南银监局等单位的领导参加了签字仪式。

     今年7月份,国家出台了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据此,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与省内多家商业银行反复协商,拟通过招标等方式来确定省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贷款银行,在招标流标的情况下,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了积极沟通探讨,就国家开发银行开展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事宜达成初步意向。最终,在省政府、在财政厅、银监局、人行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中国银监会审核同意,确定河南省分行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在全国唯一的试点分行,在河南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河南省有92所普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70万名,有贫困家庭学生14万多人。试点将通过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实现“育人和诚信”的双重目标,支持河南人才发展战略实施,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进程。此举是国家开发银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步骤,充分体现了“政府热点、雪中送炭、规划先行、信用建设、融资推动”的一贯方针。势必为帮助河南省数以万计的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帮助。

     按照省教育厅与开发银行协商确定的合作模式,我省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在风险补偿金的支付、贷款的发放、回收等环节进行了制度创新。通过与开行的合作,一是可以满足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求;二是将风险补偿与学校的管理责任直接挂钩,调动了学校管理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建立高校、学生和银行多赢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三是简化手续,可以及时将贷款发放到学生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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