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之“坎”还要设多久?
来源:中华女性网 责编:zhangbb   时间:2004-10-21 18:47:38

   《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八项明确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读到这样的规定,我有一句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思想品德之“坎”还要设多久?


  据10月10日《沈阳今报》报道:昔日制造多次抢劫案,在抢劫时射伤一名警察的法国男子拉普兰奇,在监狱中自学法律,出狱后通过考试、学习,获得了法学博士的头衔,在法国圭亚那地区开始了他的大学执教生涯,并于上个月最终获得了成为实习律师的资格。明年1月,昔日抢劫犯拉普兰奇将穿上黑色长袍,坐上法庭,成为一名律师。


  可以料想,如果拉普兰奇生活在中国,犯下了那样的重罪,即使他有弃恶从善的决心,并且付出孜孜努力,也不可能成为法学博士,更别说执教大学和做律师。因为他在求学、求职时,“思想品德”这一关他无法通过。按照我国现行的显规则和潜规则,他充其量只能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本科文凭,然后找一个非公职岗位营生,当大学教授和律师是想都别想的事情。


  借助拉普兰奇的人生变化,我们要说:思想品德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应将其作为“一票否决”的条件。考研也好,读博也罢,行进在求学路上的就是在接受教育,而教育从来就包括思想品德教育的。一个人只要思想品德没有坏到触犯法律法规,进而丧失了求学的权利和条件,那么就该让他进校门去接受教育,既提高他的知识、能力,也提高他的思想品德。怎能因为思想品德一时“不合格”而剥夺一个人的受教育资格呢?连学校也拒纳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让他们有改正、提高的机会,这些人还有什么救赎和希望?


  思想品德在社会生活中被一些行业、部门列为进门的门槛,那是出于实际的需要,把进门者看作是思想品德定型的人来考量和使用,这是可以理解的;学校是“度人”的场所,教育是实现人合理流动的机制,必须把每个愿意受教育的人看作是可塑造的人,瞄准他们的“短板”着力予以弥补。把思想品德不合格者屏蔽在受教育范围之外,违背了教育的初衷和要义,是教育的严重失职——丢弃了思想品德不合格者,把由此可能产生的种种问题抛给了社会;在课程设置中减少或取消了思想品德教育,只搞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进而使教育任务打了折扣。


  思想品德之“坎”带有浓厚的旧时代的政治色彩,与以人为本的现代理念格格不入,不能再设下去了!据此,我请求国家教育部废停求学过程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只记入档案,不作为必须合格的入学条件,给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一个改正、提高的机会,让教育为社会多分担一份责任。(成彪)

  新闻链接:
       教育部解释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要求
  最近,有媒体报道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思想品德方面出台了新规定。就此,教育部有关人士指出,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这一规定不是今年出台的新要求,而是对多年来的一贯规定的重申。在历年研究生报考条件、培养目标、考试和录取要求中对考生的思想品德都有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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