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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党群各部门、附属医院纪委:
为进一步规范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学校关于责任制报告的具体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全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
二、报送时间
于寒假前两周将报告交校责任制领导小组。今年上交时间是2012年1月 5日前。
三、报告内容与要求
1.领导班子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报告内容按附件要求撰写。领导干部个人以表格形式报告。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具体实在、下级向上级负责、个人向组织负责的原则如期上报。
3.班子和个人的报告由各二级单位收齐后和电子文档一起于规定时间内统一交至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地址:一办公楼420室,电话:88830637,邮箱:jjjc@csu.edu.cn,联系人:曹卫红)。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通报各单位报告上交情况。
附件: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内容
2.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表
中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2月6日
来源/作者: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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