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关于落实〈中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细则》(中大党纪字[2001]03号)的规定,请于2010年1月10日前按下列要求将2009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办公室 电话 88879252、一办412):
1、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综合上报。
2、副处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表格在学校校园网和纪检监察网上下载。
3、各二级单位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将择时通报各单位的报告情况。
中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