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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
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党群部门:
按照学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在10月10日至11月10日进行。为搞好教育活动,提高教育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
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业、从我做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校党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和自我教育为主要方式。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推动学校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各项制度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教育活动的内容
1、广泛开展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要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按照中央纪委、中组部、中宣部《关于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学习。
2、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2006年6月30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
3、学习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校党委《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4、继续开展观看一组反腐倡廉教育片、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一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廉政谈话、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等活动。
5、组织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赴湖南省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三、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切实把宣传教育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把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作为党课内容,认真组织党员参加。
2、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组织一次学党章用党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民主生活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校内各宣传媒体要及时报道各单位教育活动的做法和经验,营造教育氛围。
4、此次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中共中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06、9、19
来源/作者: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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